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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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确定六条规定,为“进京赶考”做好了纪律准备。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对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八项规定与六条规定虽然提出的历史背景不同,但二者一脉相承,体现了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作风建设的持续探索与深化。
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之际,我们一起重温学习。
六条规定:
“进京赶考”前定下的规矩
时间:1949年3月
会议:党的七届二中全会
地点:西柏坡
内容:
一、不做寿;
二、不送礼;
三、少敬酒;
四、少拍掌;
五、不以人名作地名;
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
制定缘由和意义:
时间:2012年12月4日
会议: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地点:北京
内容:
关于六条规定,2013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柏坡纪念馆内六条规定展板前久久驻足,一一对照。“不做寿,这条做到了;不送礼,这个还有问题,所以反‘四风’要解决这个问题;少敬酒,现在公款吃喝得到遏制,关键是要坚持下去;少拍掌,我们也提倡;不以人名命名地名,这一条坚持下来了;第六条,我们党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修订完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推进全党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变化和希望。经过坚持不懈努力,中央八项规定这个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把规矩和尺度立起来了,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六条规定与八项规定是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作风建设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二者一脉相承,体现了党对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深化。历史的经验值得借鉴。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可以说是六条规定在新时代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从六条规定到八项规定,体现出党一以贯之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决心和定力,体现出党一以贯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和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无论是六条规定还是八项规定,都如明灯高悬,警钟长鸣,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乎党的兴衰存亡、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政治高度,一以贯之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的坚定意志和勇毅担当。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上下团结一心,一定能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