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88个市直部门党组织中,设纪委的2个、设机关纪委的60个,其他部门由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履行机关纪委职能。目前,机构设置主要体现为3种形式:一是单独设立机关纪委,配备机关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有3个部门。二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有57个部门。三是在机关党总支或党支部设置纪检委员兼职负责工作,有28个部门。
(二)干部结构配备情况。一是从人员配备上看。据统计,88个市直部门党组织共有专职纪检干部38人,纪委(纪检)委员257人。其中,32个部门有专职纪检干部编制职数(实际配备26个);56个部门无专职纪检干部编制职数,也未配备纪检专干。二是从年龄学历结构上看。295名专兼职纪检干部中,年龄在45以下的111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151人;法律、财务、计算机专业42人;从事纪检工作1年以上的218人;有办案经历的76人。
(三)履行职责情况。调研中感到,近年来市直各部门机关纪委都能较好的发挥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各部门党组(党委)能够担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监督责任不断强化。能够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完成专项整治排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四种形态”运用不断深化,日常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督查检查经常及时,监督执纪有效推进。
二、制约工作的瓶颈
(一)体制运行还不够顺畅。机关纪委在纪检监察工委和部门机关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在实际运行中,多项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工作开展过程中相互对接衔接不够顺畅,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执纪问责成效。
(二)机关纪检监察力量有待加强。部分市直部门因工作调整、人员变动,机关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缺额未补选,执纪力量薄弱。同时,一些兼职机关纪委干部由于从事其他业务工作等原因,缺乏足够时间精力,有时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制约了机关纪委工作正常开展。
(三)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据机关纪委部分干部反映,因从事工作时间短、经验不足、办法不多,缺乏查办案件的专业知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法规掌握不够系统,工作思路相对滞后,造成履职尽责工作质量偏低。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日常谈话了解、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监督检查等,将监督执纪常态化具体化,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加强工作支持,推动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重视支持,严格按照“政治过硬、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能力较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标准,选拔配齐机关纪委干部。党组(党委)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尽可能减少其他业务干扰,让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有更多时间精力完成好机关纪委各项任务。
(三)理清工作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年度述职评议、目标责任考核、执纪情况通报等制度。规范案件审理、备案审核、质量评查等工作程序。加强执纪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内部关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工作机制、派驻纪检组与机关纪委指导协助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量。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围绕监督执纪的主要工作和重点事项,开展业务讲座、集中培训、案例研讨、专题辅导、理论测试、跟案学习等,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法规,分析典型案例的审查调查思路,不断提升机关纪委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专兼职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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