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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加强党内监督的思考及对策浅谈——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总支
发布时间:2022-02-11     来源:     浏览量:2076      分享到:

一、机关党内监督的思考

党的十九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党组领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这标志着机关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新的调整,党组(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关系变为领导关系,从顶层设计上实现了权利与责任的结合统一,对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各级党政机关作为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工作机构,是党和人民事业的组织者、落实者,必须自觉加强自身建设,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自觉接受监督。站在新的起点,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我们一定要响应党中央号召,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同时,各级党组织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着关键决定作用,作用能否发挥,发挥的如何?如何走在前?做表率?离不开有力的党内监督。

二、机关党内监督现状

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切实加强机关党内监督,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意识到,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在  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相比,我们还是存在一定差距,集中表现在以下这些方面:

(一)认识偏差,站位不高。这方面主要体现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缺乏政治责任感,机关党组织机构不健全,长期不换届,党员干部私心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好人主义泛滥盛行,害怕监督遭受别人打击报复,引火烧身,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领导干部更是不敢管理、不敢提醒、不敢监督,怕穿“小鞋”、怕“秋后算账”,面对矛盾和问题和稀泥、绕着走,既不扶正也不去邪,更不斗争。这些都是对党内监督的基本内容、主要任务、方针原则、方法程序掌握不清,把党内正常有效监督制度变成了“摆设牌”、成了“橡皮筋”、成了“稻草人”,产生“破窗效应”。

 (二)聚焦偏差,监督不强。主要体现在重监督一般党员、轻监督党员领导干部,重纪律惩处、轻制度监督,重最后查处、轻日常监督。机关党组织监督中,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政策强、素质好,不自觉地把领导干部看成了金刚不坏的“特殊党员”,更把廉政建设当成机关内部监督的唯一内容,只强调纪律惩处,忽视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等形式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的思想状态、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等了解不多,对党员干部反映的问题注意不够,轻视领导干部政治立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等方面问题,不能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预警良机。

 (三)结合偏差,协调不够。主要体现在机关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结合不紧、与群众监督结合不紧、与舆论监督结合不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同级人民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民主监督不够,接受司法监督、经济监督、市场监督、外事管理监督、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合作不密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不好,主动收集群众、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重视程度不够,知情沟通、通报形式、反馈渠道单一,运用新媒体手段接受监督不充分。

三、加强机关党内监督的对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机关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力度,增强参与党内监督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纪律意识,教育党员深刻认识行使参与机关党内监督的既是党员权利,也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要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纪党规约束,党内没有不受教育、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平等观,自觉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下工作,机关党组织和一般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监督,学会监督、敢于监督、依法监督。

(二)明确重点,有的放矢,加强机关党内监督的针对性。机关党组织在实施监督中,一定要明确重点、突出关键,精准实施、有的放矢,把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主要领导作为监督的重点,大力推进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化、行政透明化、监督民主化,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履行“一岗双责”,监督其明责、履责、尽责,聚精会神抓党建,监督其带头模范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真正做到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公道正派用人,廉洁自律从政,做好对“一把手”监督,聚焦“五个强化”,严防重点对象权利不失控、不失范。

(三)健全制度,系统联动,加强党内监督的强大威慑力。党的机关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作用,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既要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又要畅通党外民主监督渠道,实现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结合,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联动,互相促进,放大监督机制建设效能,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增强监督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