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这一核心任务,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党建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城市建设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采取召开党员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谈心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了调研,总结梳理了主要做法,深入分析了目前面临的形势,研究制定了下一步工作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一个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本条件。作为城市建设的管理者应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到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聚焦到引导党员参与以党建促城市建设之中、落实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上,总体感到:各基层党组织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和扎实开展 “党建+”及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深化了“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深刻内涵,党建工作呈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在职党员参与城市建设具体情况
市住建局现有基层党组织48个,其中总支1个、支部47个,在职党员485名,党员是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主力军。各处室单位以支部为基本单元、以主责服务为宗旨,注重党建引领城市建设管理、积极服务城市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重大要求,围绕“迎十四运·建幸福城”主题实践活动,创建“党建+重点工程推进”“党建+老旧小区改造”“党建+架空线落地” “党建+美丽乡村建设”等 “党建+”品牌,在实践中不断锤炼党性、体现担当、展现作为,为高起点、高标准筹办精彩十四运提供坚实基础支撑。
(一)“党组织+在职党员+一线临时党组织”
每个参与城市建设的一线在职党员实施“双重”管理,既要向单位党组织报到,也要向城市建设一线临时党组织报到,意味着既参加本单位的“规定动作”,又参加一线临时党组织的“自选动作”,实现了“个体”与“公众”的双联系。“党组织+在职党员+一线临时党组织”服务模式的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城市建设一线,在参与建设一线中,思想得到洗礼,价值得以体现,有利于促进与一线建设者的鱼水情。2020年在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过程中,发挥临时党支部党建引领作用,调动最精干的建设力量,抽调了最精锐的指挥团队,10天建成、15天移交,创造了房建领域的新速度,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高度赞扬。
(二)“领导党员+普通在职党员+一线建设者党员”
“领导党员+普通在职党员+一线建设者党员”的党员志愿服务模式,是围绕城市建设监管项目,为领导党员设岗履责、普通党员认岗尽责、一线建设党员依岗拓责,聚焦项目建设需求,充分调动党员服务人民群众、扎根建设一线的积极性,做到群众哪里需要,党员服务就跟进到哪里。通过凝聚各类党员来树立“八小时以外”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在城市基础建设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取得不错的成绩:朱宏路、北辰大道—凤五、凤八立交等10个快速路按期建成通车,地铁5、6号线开通运营,打通断头路59条,按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建成美丽村庄619个、建成市级美丽村庄503个、44个村庄被评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干成了许多过去想干而没有干的大事实事。
(三)“平台+队伍+项目”
“平台+队伍+项目”的党员志愿服务,是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有效形式。如倡导“小窗口大作为”,设立“诚心服务”岗位平台,创新运用原创动漫形象,推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要买新房没烦恼预售资金监管少不了”等规范程序图解,用喜闻乐见的形式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搭建党员志愿服务的新平台,从城市建设一线实际需求出发,引导志愿服务者依据自身岗位职责、技能特长等科学设置服务范围,进一步壮大了我局党员志愿服务的力量。
二、当前党员参与城市建设问题分析
党员参与城市建设在党员政治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存在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个别党员主体意识不够强
有的党员对于自身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意识需加强。调查显示,个别党员因自身能力素质距离岗位职责有些差距,对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存在畏难想法,而不愿意在一线表明自己的党员身份。尽管一些在职党员参与了城市建设,但并不是出于自己主人翁的意识,而是将其当成一项既定任务来完成,缺乏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务实工作举措主动性。再者,有的以“管理者”自居,难以俯下身子和群众一起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
(二)个别基层党组织能力不够高
就调研情况来看,党组织的组织协调是党员参与城市建设的前提。但在当下的城市建设中,个别党组织引导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就在于自身能力的欠缺、对党支部8项任务认识还比较模糊,主要是因为对党的建设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规章制度不够完全清楚、完全熟知,习惯于搞模仿、走老路,在实际工作中未充分发挥党组织激励党员的鞭策作用,导致有的活动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三)个别单位志愿服务引导有偏
《党员教育管理条例》规定,党组织应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前个别单位未紧密结合实际完全将优秀党员示范岗定至城市建设中,也仅停留在“设置”层面,优秀党员未全覆盖参与到城市建设之中。这就导致了三个“不紧密”,即示范岗与党员联系不紧密、党员服务城市建设一线不紧密和一线党员之间开展“比、赶、帮、超”不紧密。
三、城市建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探索
当前干部政治上过不过硬,就要看关键时刻靠不靠得住。当前,在常态疫情防控、“十项重点工作新的突破”中更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努力奔跑、勇于拼搏,奋力推进新时代西安住建事业追赶超越,把共同生活的大西安建设的更加美丽,更加幸福,不负人民期待和历史使命。
(一)坚持一个理念
抓好党建是最大的功绩。“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如果全面从严治党抓不好,其他三个全面无从谈起。因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抓党建的业务能力,注重在城市建设中充分运用党建思维开展工作,扎实抓好“党建+”活动,不断完善党员参与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以赢民心、见实效为目的,促进党员在城市建设一线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发挥,让党旗在城市建设一线高高飘扬。
(二)强化“一岗双责”
进一步完善明晰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和党支部目标考核细则,建立健全相关述职机制,把党员参与城市建设的成效作为重要述职内容,合理设置党员志愿服务考核要素,以评分评比的方式接受现场评议,并将结果同党员和支部“双评”挂钩、同提拔任用干部挂钩。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既要看党建工作实际成效,又要看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对有失职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让工作干得好的“露露脸”、让履职不到位的“红红脸”。
(三)提升能力素养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抓好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在业务工作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在坚定制度自信中进一步提升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水平,在初心使命的指引下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和参与城市建设能力水平,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岗、设定党员责任区、开展岗位建功活动等,推动党员立足本职、担当尽责,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进一步宣传英雄模范和先锋榜样,大力塑造党员干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让每个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干有标杆,学在前、干在前,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的良好氛围,保持奋发向上、斗志昂扬的精神风貌。
(四)把握四个要素推进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中,努力提高党员参与城市建设的认识,注重明确党员参与城市建设的方式,凸显党员参与城市建设的带动效应;在工作内容上,从简单的日常事务服务,向城市建设深化;在工作对象,从党员骨干扩大至全体党员;在工作机制上,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引导转变;在工作要求上,从短期目标向长期目标推进,从而实现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带动全员参与城市建设的长效目的,推动党员在城市建设中紧紧围绕党建抓业务,做到“见缝插针”“巧妙结合”“有机嵌入”,把党建工作的触角最大限度深入到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做到虚中有实、虚实结合、虚实联结、强基固本、见人见事、提质增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市直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