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部中央党内法规,对党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作出制度安排,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在组织、制度建设上求突破,以科学的方法统筹有序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一、推进机构编制法规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牢牢把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的最高政治原则和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把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二是牢牢把准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这一功能定位。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应紧紧围绕健全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注重与组织制度、干部制度、公务员制度、人才制度统筹衔接,全面梳理现有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做法提炼为政策规定、转化为制度安排。三是牢牢把准推进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经历了70多年的探索发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从无到有,再到初步搭建起体系框架。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当务之急是在这个框架下进一步充实完善法规制度,把制度规范体系和执行体系凸显出来,让政策规定执行起来,让法规制度运转起来。
二、推进机构编制法规体系建设,必须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中央、省委编办部署和市委编委会指示要求,市委编办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发挥《条例》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印发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持续贯彻<条例>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的通知》,做到贯彻有措施、任务有时限、责任到处室。二是深入学习培训。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领导带头示范学习;全办干部人手一本条例释义,力求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举行《条例》等政策法规知识测试,依托微信小程序,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答题活动,以考促学、以学促用,让全办领导干部政策熟、法规清、业务精;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和机构编制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国家行政学院知名专家、省委编办领导讲解辅导《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不断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三是广泛进行宣传。编印《条例》学习手册,开展贯彻《条例》征文活动,制作展出《条例》宣传展板,详细解读《条例》并进行案例介绍,让机关领导领导干部精准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在西安发布、西安日报等媒体宣传我市贯彻《条例》情况,扩大机构编制工作的影响力。四是纳入党校课程。将《条例》纳入市县两级党校常设教学计划和培训课程,办主要领导每年到同级党校进行授课或专题辅导,进一步加深各级领导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增强领导干部学用《条例》的行动自觉。
三、推进机构编制法规体系建设,必须强化制度保障
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市委编办始终坚持中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贯通,坚持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共同推进,一体安排。一是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把《条例》贯穿于机构编制具体业务中,严格遵循《条例》程序办理业务;研究制定了《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梳理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清理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政策制度,重新修订了《市委编办会议制度》,出台《西安市关于建立教育编制周转池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操作规程》、《西安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办法》、《机构编制实名制月报更新信息联合审核办法(试行)》、《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部门间共享办法(试行)》和《规范市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起草了我办《关于实施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可行性报告》,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科学有效,确保各项制度与《条例》有机衔接,提升机构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二是规范管理程序。出台《关于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确了机构编制动议权限、加强机构编制调研论证、规范机构编制上报程序、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内容,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三是落实报告制度。在对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委编委年度报告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比对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分析报告,形成《2020年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上报省委编委,同时将报告情况作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切实提高报告的实用性。
四、推进机构编制法规体系建设,必须坚持统筹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调研论证。按照“调研立办”要求,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经常性开展调研活动,凡提交室务会审议机构编制事项必开展调查研究,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研究论证时充分听取意见,召开室务会集体研究,提高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我办的法律顾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有效。三是强化刚性约束。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全市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区县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力,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了巡视巡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建立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了“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机构编制审计协调配合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部门履职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和跟踪问效,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破解严控编制与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以《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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