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完成机关各项任务,促进机关全面建设的重要保证。建设一个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更需要强有力的党建工作来提供政治保障和智力支持。
近年来,市委政法委机关按照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创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激发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全力服务政法中心工作,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相对于党中央对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最新要求,以及党建工作对政法机关遂行任务提供服务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到位、不适应、不规范的地方,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工作,综合运用改革的精神、发展的眼光去思考、去研究、去解决。
一、机关党建工作现状
市委政法委党委目前共辖机关党委1个,基层党组织13个(其中政法委机关党支部12个,社会治理办机关党总支部1个),共有党员108名(其中在职党员81名,离退休党员27名)。
近年来,我委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机关党建创新为主题,以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政法工作中心任务,通过创建党建目标制度,创新党建工作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体和主题实践活动,狠抓了机关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了党支部建设水平的提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基本形成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对全市政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存在问题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时期,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同时,也遇到一定的“瓶颈”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不够”: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各级机关,有的领导干部对机关党建工作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上支持不力,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境地。有的把机关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割裂开来,对党的新时期路线方针政策认识不深研究不透,找不准党建工作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只习惯于就党建抓党建。部分党务干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较为根深蒂固,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工作方式方法陈旧,缺乏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2.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当前,在机关党建工作干的怎么样、如何评价的问题上,普遍存在评估标准、考核奖惩办法、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等问题,致使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抓手和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感染力不足、推动力不够,党员参与党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调动起来。不少机关党组织工作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工作方法单调,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照搬上级文件、坐等上级指示,缺乏新思路、新举措、新招数。
3.党务干部能力不够。多数市级机关没有专职党务干部,有的即使有也多是身兼数职,人手紧张。近年来,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除了经常性地学习教育和制度落实外,每年都有 1-2 个专题学习或教育,如“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这些学习教育活动时间跨度长,规定动作和环节多,各种总结汇报也比较多,再加上平时还有许多配合性活动,如志愿者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党员进社区、扶贫帮困走访慰问等,这些都需要留存台帐资料,具体负责党务的同志,经常是加班加点、苦不堪言。当前,除了部分配有专职副书记外,大多数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都是兼职的,他们要在完成好自己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抽出时间开展党建工作,特别是大多数支部书记都是行政处长,本身业务工作就很忙,开展党建工作力不从心,有时难免会有些许怨言。少数党务干部不能适应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要求,对党务工作不热心,对党务知识不熟悉,对党建工作不尽责,有的不会落实党日制度,不会组织党员教育,不会开展党务活动,更不会谈心谈话,解决党员思想问题;党员有思想问题不向党组织汇报,不找党小组长和党支部书记解决,有的即使找了也因自身能力较弱,无法说服和做通党员思想工作。
4.党建活动不够丰富。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党员教育工作的吸引力不强、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乏味,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 在抓党建与业务工作时找不到有效的结合载体,党员教育仅满足于照本宣科、政治说教,对新形势下如何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创新不多,更谈不上创出本行业特色。
5.党内监督不够有效。在党内监督方面,虽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比较宏观,缺乏系统性、连贯性,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机关党内监督缺乏抓手,渠道不太畅通;部分党员和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高,存在着不愿和不敢被监督的现象,机关党组织内部缺少党内监督的宽松氛围,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广大普通党员的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无可靠的制度保障,再加上党内监督载体的缺乏,导致普通党员不敢监督党的上级组织和领导干部。
6.相关保障不够有力。有的单位在党建工作经费方面还未做到提早预算、专项列支,加之节余党费的开支有严格的比例规定,且数额有限,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学习教育、文体活动、实地参观教学、主题实践活动的时候经费不足、保障不力。大部分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人员力量不足,绝大部分都是身兼数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经费保障不足,参加培训机会较少,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三、改进方法和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有关党建工作的会议精神,按照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全党基层组织建设前头的要求,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在抓领导、抓制度、抓队伍上狠下功夫,努力形成权责明晰、运转高效、齐抓共管、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升党建工作理念。坚持党要管党和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这就要求我们机关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一是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明确机关党建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业务工作这个中心,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谋作为,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党员干部关心的热点上,做到业务工作的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影响、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克服“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错误认识和思想,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坚持“虚工实做”,以机关党建的实效推动业务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管理,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的坚强阵地,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以党委工作为重心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抓落实、层层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委(组)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机关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其他党委(党组)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把机关党的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里、落到实处。机关党委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同部门党委的联系协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二是建立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量化考核指标,硬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真正把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防止党内组织生活的随意化,确保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加强对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防止有章不循、流于形式。
(三)立足本职业务,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围绕行政机关中心工作,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在工作方式上有所改进、突破。要结合机关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突出“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不搞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在理顺关系、化解矛盾、调动积极性等方面来体现党建工作的成效,推进党的建设。创新党课和党内活动的形式,克服枯燥冗长、说教灌输的倾向,努力在党员教育活动的主题化、系列化上下功夫,探索党员教育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新路子,开发出个性化、特色化的活动项目,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的吸引力和针对性。充分借助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展览和红色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积极借用信息化教育、互联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党建工作,从而使机关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由单一型转为多样型,由封闭型转为开放型,由传统型转为科学型,使广大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积极参与。
(四)坚持从严治党,落实党内监督机制。机关党组织的党内监督是纪检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所无法取代的,要通过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对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树立起监督工作为机关工作服务的思想,纠治以往那种认为监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的错误认识,彻底解决不愿监督和害怕监督的问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评定优秀党支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干部人事部门在考察拟晋升人选时,可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以便机关党组织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监督。要按照党章的总体要求和监督条例的具体规定,强化机关党的纪检机构的监督职能,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对党员干部实行多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置力度,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健全完善制度,保障党建活动开展。一是推进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强、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爱岗敬业的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是落实机关党建各项任务的基础工作和根本保证。二是建立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制订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考察学习等形式,着力优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为党务干部提供学习、考察、参观的机会,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党务干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务干部的工作热情,用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和适当的待遇留人。对表现出色、业绩突出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充分调动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健全相关保障制度。认真解决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在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等方面,要给予有效保障,尤其要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制定各基层党组织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纳入单位开支预算,为保证党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经费保障。




市直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